2006年7月6日 星期四

荷蘭旅遊點滴 (2) :奇遇篇

 
(寫於 1991 年 5 月 12 日)
今日是 12 May 91,仍然在荷蘭 (下午可能往比利時)。這兩晚都住在阿姆斯特丹市郊的青年旅舍 (沒有住阿姆斯特丹,因為那裡很雜),這間青年旅舍環境清幽,風景實在太美了 
昨日往鬱金香公園途中,遇到兩名香港女仔,於是結伴同行,並於當晚分手,各自回自己的旅舍;但已約好今日再同行往「風車村」遊玩,下午則乘火車往比利時(我一個人)。另外,由於昨晚很遲才到青年旅舍 Check-in,已過了晚飯時間,故唯有四處問人哪裡有 Bar 或 Restaurant 可以吃晚飯。終於找到一間 Snack-bar,在裡面認識了一位在那裡做侍應的荷蘭年青人,彼此談話投契,並交換了地址。之後回到旅舍,又遇到一位來自丹麥的朋友,傾談了幾句後交換了地址,並做了朋友。這晚可真充實和豐富了我的思想,容後再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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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寫於 1991 年 5 月 15 日)
 今日是 15 May 91,這幾日可真不幸!現正在往巴黎的火車途中,由於多了幾日出去,故再次踏足這個浪漫的城市。
昨日 (14 May 91) 乘早班火車由盧森堡去比利時,再轉火車往荷蘭的阿姆斯特丹,原本可以由比利時直接去巴黎,但阿姆斯特丹仲未玩,只是玩了荷蘭其他城市,故先去阿姆斯特丹遊玩,之後再去巴黎 (盧森堡 > 比利時 > 阿姆斯特丹 > 巴黎)。怎料由比利時開往阿姆斯特丹的火車途中,不知發生什麼事故而延遲,情況非常混亂,故火車未能準時到達。原本可以直接坐一程火車便到達阿姆斯特丹,但結果轉車又轉車,只聽到不停有很多荷蘭話的廣播,真不知道出現了什麼問題?最後轉車轉到去荷蘭的鹿特丹時,廣播說再沒有任何火車開往阿姆斯特丹,當時很徬徨,只跟著人群離開火車站,突然從人群中聽到有人講廣東話,於是立即上前問個究竟。
   她們 (兩個已在這裡定居的香港女仔) 說原來上星期有個查票員在火車上查票時,被一名沒有買票的男子剌了幾刀而死,而今日所有火車會為這名查票員哀悼慢駛幾分鐘,更有些火車司機索性停駛,故所以這麼混亂。
另外,因今日歐洲足總盃在這裡舉行總決賽 (英國對西班牙),為了恐防英國球迷滋事,昨日已採取措施,禁止所有火車離境。豈有此理!還有一樣更慘,據香港女仔所講,巴黎的火車工人不知何故而罷工,故今次無路可走 … ,於是我決定打長途電話比我在西班牙認識的三位法國朋友求教,希望他們能揸車來荷蘭接我,豈料在電話裡雞同鴨講,他們無法理解我現在的困局,故此行不通。最後只好被迫留在鹿特丹找青年旅舍再作打算。
今早 (15 May 91) 即往火車站看火車時間表,好了,有火車往巴黎。巴黎的罷工亦於早上六時完結。明信片冇位寫了,下次再談吧!
(寫於 2006 年 7 月 6 日) 
  有時旅行會遇到一些旅客本身無法控制的情況,唯有設計行程時預鬆一兩日作應變之用。這就是一個好例子了!結果當晚,我在麥當勞吃晚餐時認識了一位來了鹿特丹定居十幾年的香港人。我問了很多關於他在這裡生活的情況,他突然問我有否興趣跟他去 Disco,橫豎從沒想過會來到鹿特丹,難得有當地人陪伴,見識一下也無妨,故一口答應!
那是一間很小型的 Disco,地方不大,舞池也不大,我們沒有往舞池跳舞,只在 Bar 檯飲酒傾偈。那晚有兩幕情景印象最深刻。第一幕去洗手間時聞到好大陣大麻味 (雖然我從未吸過,但直覺已知道那種味道是來自大麻),即時聯想起在荷蘭吸食大麻是合法的,所以不足為奇!
  第二幕事件最為驚險但事後想返又好攪笑。話說同朋友坐在
Bar 檯聊天時,我感覺到放在我腳下的相機袋似被人有意地慢慢移走,立時低頭看個究竟。只見坐在我另一邊一個我不認識的荷蘭人,正在用他的腳慢慢地拉動我的相機袋移近他的腳邊,我即時快速地提起整個相機袋 (因那相機袋的帶子一直被我用手纏著以防被人偷走),然後起身坐在另一邊位置。那個荷蘭人見事敗便離開了。這次算是有驚無險了!
註:第一張相片攝於「鬱金香公園」,由於當時 5 月正值為鬱金香盛開的季節,所以花開得特別燦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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